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我司拟以公开比选方式,拟对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人: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3.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2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1.项目概述: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桂花溪片区包括桂花溪治理工程、桂花溪岸线生态景观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龙湾湖片区包括红色教育主体公园、禁门关两座旧桥特色改造、绿化景观、连接线人行栈道工程、道路工程、光亮工程等。建设总占地面积为207938.26平方米。
2.服务要求
2.1工作内容
①按《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顺利完成项目的行洪论证有关的现场测量、报告编制、评审、报批等相关工作;
②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其他事项。
2.2工期:4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出具论证报告送审稿交至水利相关审查部门,取得批复总时间不超过40天,如遇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提供1个或以上的行洪论证报告编制类项目业绩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选人投标报价:本次服务费实行包干价,参选机构的报价包含项目行洪论证报告编制费用、测量费用、专家评审费、差旅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即中选单位从接受任务到完成工作内容所列全部工作的一切环节,不得另外单独收取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在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报告编制完成并提交送审稿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中标人按照工期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成果(含批复成果)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采购人通过对公账户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3.中选方式:本项目采用价格比选的方法,比选申请人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中选申请人。
五、领取参选文件地点和时间
1.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可凭单位介绍信自行到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比选文件,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35-5993029。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5月8日8:30至2023年5月12日17:30.
六、供应商比选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于2023年5月29日上午11:00将参选资料现场递交至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