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基坑监测及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项目比选公告
我司拟以公开比选方式,拟对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基坑监测和主体沉降观测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人: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基坑监测及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项目。
3.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1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占地29.8082亩,建设内容和规模:打造天全县城市文化生态景观带,建设总占地面积为117813.9平方米,包括新建龙湾湖西岸上段、龙湾湖西岸沿河景观、老码头公园及其配套道路、绿化、景观小品等,同时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和配套设施用房约2000平方米。
2.服务要求
2.1工作内容
2.1.1对本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测和观测工作,包含基坑位移、变形监测、监控,建筑主体及周边相应建筑物沉降观测。测绘单位需将监测、观测结果及时反馈,并负责监控数据的记录、相关报告的编写及所需开展的一切工作。
2.1.2基坑监测、建筑沉降观测主要工作内容:①根据地勘和设计单位提供的相关图纸编制监测观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观测工作;②做好现场数据实测记录根据现场实测数据编制相关成果报告;③成果报告需通过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④在监测、观测过程中出现重大异常现象,及时提出告知甲方;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2.1.3相关设备准备: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开展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
2.1.4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其他事项。
2.2技术要求
2.2.1.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基坑监测及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服务工作;
2.2.2.满足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2.3.满足设计单位提供的监测、观测点位及技术要求;
2.2.4.编写质量及技术上达到项目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
2.2.5.提供真实监测、观测数据,满足相关需求;
2.2.6.符合其他专项报告审批部门对该评价文件的要求;
2.2.7.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作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规范等方面文件、规定;
2.2.8.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工期:工期与建设工程实施时间匹配.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3.6.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省级及以上的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3.7. 提供1个或以上的基坑监测及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类项目业绩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参选人投标报价:本次服务费实行包干价,参选机构的报价包含项目基坑监测及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费用、差旅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即中选单位从接受任务到完成工作内容所列全部工作的一切环节,不得另外单独收取任何费用。
4.2.付款方式: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完成基坑监测支付工程进度款到50%,完成建筑物主体封顶沉降观测拨付至合同金额的90%,监测工作全部结束提供相关资料及报告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余款。
4.3.中选方式:本项目采用价格比选的方法,比选申请人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中选申请人。
五、领取参选文件地点和时间
5.1.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可凭单位介绍信自行到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发展部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35-5993029。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6月17日8:30至2022年6月23日17:30.
六、供应商比选时间和地点
6.1.供应商于2022年6月24日上午10:00将参选资料现场递交至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