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栏目: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0
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我司拟以公开比选方式,拟对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人: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名称: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项目。3.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二、项目

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我司拟以公开比选方式,拟对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3.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天全县龙湾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占地29.8082亩(后期以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实际数据为准),建设内容和规模:打造天全县城市文化生态景观带,建设总占地面积为117813.9平方米,包括新建龙湾湖西岸上段、龙湾湖西岸沿河景观、老码头公园及其配套道路、绿化、景观小品等,同时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和配套设施用房约2000平方米。

2.服务要求

2.1工作内容

①按《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顺利完成项目的行洪论证有关的现场测量、报告编制、评审、报批等相关工作;

②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其他事项。

2.2工期:40天(合同签订后15日内出具论证报告送审稿,专家审查后5日内出具论证报告报批稿,取得批复总时间不超过40天,如遇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报价及付款要求

1.参选人投标报价:本次服务费实行包干价,参选机构的报价包含项目行洪论证报告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差旅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即中选单位从接受任务到完成工作内容所列全部工作的一切环节,不得另外单独收取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照工期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成果(含批复成果)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采购人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3.中选方式:本项目采用价格比选的方法,比选申请人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中选申请人。

五、领取参选文件地点和时间

1.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可凭单位介绍信自行到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发展部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35-5993029。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7月20日8:30至2021年7月26日17:30.

六、供应商比选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于2021年7月27日上午10:00将参选资料现场递交至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