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年产2.5万吨锂电池负极成品生产线项目进行钢材采购,拟选取一名招标代理机构为该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比选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锂电池负极成品生产线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6219867.41元。
三、采购人名称:天全县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比选项目简介:
1、提供业务咨询、法律咨询,办理项目前期有关手续的报批、编制比选文件、组织项目需求论证(若涉及)、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标与评标、发布结果公告、发放通知书等;
2、处理质疑投诉、草拟合同等招标代理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
3、完成项目采购全过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向比选人递交纸质文档资料及电子文档资料。
4、代理费收取方式:中选后,所代理项目的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按本次中选报价进行支付。
5、项目代理过程中,若因比选申请人工作失职,导致比选人利益受损,比选申请人将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6、比选申请人未履行比选申请书中应答的承诺,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委托后续项目。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备案资料移交之日止。
五、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价格比选的方法,比选申请人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比选申请人自行报价,且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
六、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项目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
7.2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3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比选文件免费获取(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比选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
地 址:天全县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5-5993668
(四)参选资料需包含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法人参加的除外);
(3)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
(5)报价函;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仅需提供正本一份)。
八、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比选申请书的地点和开标地点: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天全县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全县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全县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5-5993668
2023年11月27日
天全县城市更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