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华府商业开发项目(二期)测绘比选公告
我司拟以公开比选方式,拟对文昌华府商业开发项目(二期)测绘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人:天全县和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文昌华府商业开发项目(二期)。
3.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9.5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1.项目概述
天全县和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文昌华府商业开发项目(二期)测绘,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文昌华府商业开发项目(二期),项目占地11594.67平方米,土地位于天全县始阳镇复兴路76号,以前土地性质多为农用地,现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2.服务要求
2.1工作目标
对文昌华府商业开发项目(二期)进行控制测量、工程放线、地籍测绘、规划核实测绘(规划建筑面积测绘(含预测、实测)、竣工地形图测绘)、不动产测绘(房产面积测绘(含预测、实测)、宗地总平测绘、分户测绘)等工作
(1)工作质量:测绘单位编制的成果报告,应满足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测绘成果满足设计需求及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2)中选测绘单位的工作期限
①从业主单位提出测绘要求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设计要求的测绘成果;
②中选测绘单位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期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期限的,中选测绘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申请,经业主书面同意方可延长工作期限,否则视为无故延长工作期限;
③在业主配合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下,中选测绘单位未按时完成工作并交付相关资料的,每延期1天扣减合同金额的2%,直到扣完为止;
④中选测绘单位无故延长工作期限5个工作日及以上,拒不开展相关工作的,业主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天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处理,将中选测绘单位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3)中选人不得以非工作日、人员调度困难等原因拒绝或推迟编制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提供1个或以上的测绘设计类项目项目业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报价要求
1.参选人投标报价:参选人在满足项目采购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本项目报价,本次服务费实行包干价,采购人后续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测绘单位自行测定报价,测绘单位的报价包含项目所有测绘成果报告的编制费用、现场勘测费用、差旅费、住宿费等所有费用,即中选测绘单位从接受任务到完成本需求书所列全部工作内容的一切环节不得另外单独收取任何费用)。测绘单位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数下浮,下浮比例为1%、2%、3%……(下浮比例只能为1%自然数整数),最高下浮比例不得超出50%。下浮比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取消竞价资格。在有效时间内报价最低(下浮比例最高50%)的测绘单位为中选单位。如出现2个或2个以上测绘单位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选单位。
2.付款方式:中选单位提交正式成果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业主方10日内通过对公转账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0%,剩余20%在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15日内支付。
3.中选方式:本项目采用价格比选的方法,比选申请人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中选申请人。
五、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要求及保障措施
1.测绘单位资质: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符合此需求书工作内容要求。
2.人员资质:相关编制人员资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测绘师工程师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3.保障措施:测绘单位自行对投入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技术、人员、后勤提供保障,自行对工作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六、承诺
中选测绘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对编制成果承担法律责任,确保所编制的测绘成果报告满足设计需要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七、其它要求
1.委托事项应当由中选测绘单位独立完成,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事项再委托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实施,不得由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测绘工作。
2.需提供最终成果纸质版3份,电子版2份.
3.中选测绘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测绘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的需要更换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4.测绘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选派的编制人员等与项目相关的单位和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5.在项目施工期间,需中选测绘单位配合工作的情况下,中选测绘单位应主动配合,不能推脱。
八、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要求及保障措施
1.测绘单位资质: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符合此需求书工作内容要求。
2.人员资质:相关编制人员资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测绘师工程师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3.保障措施:测绘单位自行对投入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技术、人员、后勤提供保障,自行对工作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九、承诺
中选测绘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对编制成果承担法律责任,确保所编制的测绘成果报告满足设计需要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十、其它要求
1.委托事项应当由中选测绘单位独立完成,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事项再委托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实施,不得由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测绘工作。
2.需提供最终成果纸质版3份,电子版2份.
3.中选测绘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测绘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的需要更换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4.测绘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选派的编制人员等与项目相关的单位和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5.在项目施工期间,需中选测绘单位配合工作的情况下,中选测绘单位应主动配合,不能推脱。
十一、领取参选文件地点和时间
1.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可凭单位介绍信自行到天全县和盛房地产责任公司开发发展部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835-3655666。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4月11日8:30至2023年4月16日18:00.
十二、供应商比选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1:00将参选资料现场递交至和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天全县和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