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比选公告
我司拟以公开比选方式,拟对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人: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3.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1.项目概述
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桂花溪片区包括桂花溪治理工程桂花溪岸线生态景观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龙湾湖片区包括红色教育主题公园、禁门关两座旧桥特色改造、绿化景观、连接线人行栈道工程、道路工程、光亮工程等。建设总占地面积为207938.26平方米。
2.服务要求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取得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开展污染源监测、编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并取得通过专家审查的专家意见,完成项目备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提供1个或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类项目的工作业绩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选人投标报价:参选人在满足项目采购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本项目报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踏勘费、监测分析费、报告编制费、车辆出行费、专家评审费、人工费、税费等与之相关的各类费用,参选人投标报价为包干价,采购人后续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中标人取得环评批复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采购人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50%,环保竣工验收完成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采购人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0%。
3.中选方式:本项目采用价格比选的方法,比选申请人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中选申请人。
五、领取参选文件地点和时间
六、供应商比选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11:00将参选资料现场递交至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