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比选公告
我司拟以公开比选方式,拟对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土壤污染调查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人: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3.项目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1.项目概述
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天全县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综合整治工程土壤污染调查项目,项目占地21.4626亩(后期以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数据实际为准),土地位于龙湾湖沿岸及桂花溪片区,以前土地性质多为荒地或农用地,现土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2.服务要求
2.1工作目标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分析地块现状及历史用地信息,分析土壤污染的可能来源;在此基础上对地块进行调查取样,确定污染物分布范围及污染程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7.提供1个或以上的土壤污染调查类项目业绩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选人投标报价:参选人在满足项目采购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本项目报价,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踏勘费、监测分析直接费、报告费、车辆出行费、专家评审费、人工费等与之相关的各类费用,参选人投标报价为包干价,采购人后续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中选方式:本项目采用价格比选的方法,比选申请人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中选申请人。
3.付款方式: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经专家评审合格后的调查报告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采购人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六、供应商比选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于2022年5月17日上午10点将参选资料现场递交至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7日